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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打貪腐 明訂官員下台紅線

中國時報【李道成╱綜合報導】

大陸官員的仕途起伏,將有客觀的標準可循。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「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」,明列幹部「下台」的6種因素,並將5類情況納入問責範圍,詳細規範領導幹部或被「調崗」(調整職務)的10種具體作為;這些在在都關係到官員的烏紗帽能否戴得安穩。

這項「規定」明確幹部「下台」6種因素,分別是屆齡免職(退休)、任期屆滿離任、問責處理、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、健康原因調整和違紀違法免職。

任期屆滿離任是大陸官員下台的一個常規,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加以改進的問題;例如,有的幹得不好但是任期未滿,調整或免職往往還有一定難度。因此,要加強任期內考核管理,經考核認定不適宜繼續任職的,應當進行必要的組織調整。

至於健康因素,官員因健康無法正常工作1年以上,應當對其職位進行調整。恢復健康後,參照原任職務層級作出安排。

犯了哪些錯誤才會遭到問責?規定中明確指出:「落實從嚴治黨責任不力」、「法治觀念淡薄,不依法辦事」、「抓作風建設不力」、「選人用人任人唯親」、「徇私舞弊」、「對配偶、子女教育管理不嚴」等6項。

觀察18大後落馬高官的腐敗案例,中央巡視組列出的問題清單中,產生於官員配偶、子女等身邊人腐敗現象都較為突出。按此次新規,官員對配偶、子女約束不力,甚至默許其利用自身職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者也將被問責。

至於問責方式,依規定有5種方企業貸款式:責令公開道歉、停職檢查、引咎辭職、責令辭職、免職。

此外,在政治上不守規矩、廉潔上不乾淨、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、作風上不實在等行為也都會成為丟官的原因。

中紀委也為這次打貪算了一筆帳,據統計,從十八大到今年的6月,全大陸紀檢監察機關在查處腐敗案件時,已有效挽回經濟損失387億元人民幣(約1957億台幣),數字還在不斷更新。

港媒南華早報則報導,大陸有一家從事反腐展覽業務的傳媒公司,把周永康白髮蒼蒼出現在新聞聯播的資料,作為反腐展覽的素材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陸打貪腐-明訂官員下台紅線-215007612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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